幾米算高空作業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這意味著,只要作業位置的墜落高度基準面超過2米,不論實際作業高度如何,都被視為高空作業。高空作業還例如2米至5米為一級高處作業,5米至15米為二級高處作業,15米至30米為三級高處作業,而30米以上則為特級高處作業。高空作業的定義與作業高度直接相關,且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才能上崗作業。
高空作業最新規范GB
關于高空作業的最新規范是《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16,該規范自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并且其中部分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JGJ80-91規范同時廢止。
還有一個國家標準《建筑與市政施工現場安全衛生與職業健康通用規范》GB 55034-2022,該標準自2023年6月1日起實施,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是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
這些規范涵蓋了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施工安全責任制、安全技術教育、安全標志、工具和設備的檢查、專業技術培訓、體格檢查、安全技術設施的缺陷和隱患的及時解決、物料堆放和工具使用的安全要求、惡劣氣候條件下的作業限制、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和拆除、操作平臺的安全要求等多方面內容。
凡距離地面幾米為高空作業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的可能墜落的高處所進行的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 。這意味著,只要作業位置距離基準面超過2米,無論實際作業高度如何,都被視作高空作業。如果作業地點坡度大于45度,或者作業地段附近存在可能造成傷害的因素,即使高度在2米以下,也應視為高處作業 。